一、产品质量保证承诺
根据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公司建立了一套高标准、严要求的内控质量体系,包含产品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售后服务全过程,保证产品高质量,且符合一致性要求,努力以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来赢得客户的信赖。
二、售后服务项目及内容承诺
(一)“保姆式服务”
我公司积极建设售后网点,在每个主要运营区域设置售后服务维修站,针对每条运行线实行“保姆式”服务。原则上售后服务网点均覆盖销售地区400公里以内,其它特殊区域24小时内到达。出现的问题如是一般故障则3小时内修复,总成部件问题4-5小时内修复,疑难问题24小时内修复;对于不能及时修复的特殊复杂故障,公司提供替代车辆供客户使用。
(二)现场技术培训
我们将免费提供现场培训,培训内容为新能源汽车的安全操作规范,车辆的使用,日常保养,故障的识别等内容。培训方式包括:课堂授课、现场演示、实践操作、案例分析等,由我公司安排专业技术人员、高级培训工程师等现场指导,满足客户多样化培训要求。
(三)维修服务
为用户提供维修“三包”服务,发生质量问题,均可得到我公司的维修服务,在正常的保修范围内,我公司为用户提供免费维修服务。
三、备件提供及质量保证期限承诺
为了及时有效地向客户提供合格的备件,在相应的售后维修服务网点设置了备件库。
针对新能源汽车备件中的储能装置(如动力电池等)、驱动电机、电机控制器、整车控制器、DC/DC、DC/AC等关键零部件提供质量保证, 质保期限为5年或20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为用户提供磨合期5000公里或者45天内的免费首次保养服务,并且在首次保养时为用户免费进行整车、底盘(包括储能装置(如动力电池等)、驱动电机、电机控制器、整车控制器、DC/DC、DC/AC等关键零部件)保养检查及高压系统保养检查,质保期内免费更换。
四、售后服务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反馈和处理承诺
针对客户使用过程当中电话或书面反馈的产品质量问题和故障情况,公司各驻点售后服务人员在第一时间到现场了解故障现象,分析故障原因,必要时报告公司技术、质量部门,快速提出故障处置措施,并联系服务站或相关方进行维修。
五、零部件(如电池)回收承诺
按照《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我司作为最终车辆制造商,是电池回收利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客户所购车辆的电池回收工作,和动力电池生产企业一起承担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主体责任,构建废旧动力电池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节点可控的管理机制。
建立溯源档案,记录新能源汽车及其动力蓄电池编码对应信息,确保有效追溯。包含已销售的成品车辆和未销售的产品试制试验车辆所用的动力电池,都能得到回收利用。
六、在产品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出现严重问题时的应对措施承诺
当发生以上情况时,及时进行分析、评估、维修、更换、召回等。按国家《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属于缺陷汽车产品,无论缺陷是否发生还是表现为潜在的隐患,无论是公司主动召回和主管部门指令召回,公司均立即实施召回。
七、索赔处理
(一)索赔范围
用户在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常使用维护和保养的情况下,在保用期内由于产品制造、装配质量及材质等原因造成整车总成、零部件的损坏或故障,经我公司或配套公司有关部门的分析、鉴定后,负责维修与更换,原则上以修复的办法解决故障。
(二)非索赔范围
1.用户未按规定进行新车强制保养的。
2.用户未遵守有关产品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而造成的故障或损坏。
3.自然磨损的消耗件、低值易耗品、玻璃易碎品和正常消耗的灯泡、灯罩及各种灯具、保险丝、继电器、装饰件等。
4.用户不能提供有效的《保修卡》如未加盖保用业务章、涂改、过期、丢失、转借等。
5.汽车发生故障,用户应及时与特约维修单位联系解决,如继续强行使用,造成损失扩大的。
6.用户在新车上自行装用非我公司定点、配套公司家生产的零部件或未经我公司许可自行改装或不合理装配而造成的故障或损失。
7.交通事故及各种人为因素(在外力作用下、在操作不当、不正常使用情况下)造成的损坏及相关的后期故障。
8.用户私自拆卸造成无法判断故障发生原因的。
9.若发生故障或异常,用户没有及时排除而造成故障扩大,我公司及配套公司只负责原始质量故障的修复后期诱发扩大的损失,对间接损失不予赔偿。
10.用户车辆里程表损坏,而又没及时修复造成无法确定里程的,按150公里/天计算或其正常行驶线路的实际里程从购车之日起开始计算。
11.用户里程表损坏后,未通知我公司或相配套公司家和私自更换的。
12.未按养护要求调整、紧固或调整、紧固失误引起的故障。
13.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损坏或相关后期故障,如水灾、地震、火灾、冰雹、风暴、空气尘埃、酸雨等原因造成的化学腐蚀等因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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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8日